2024年9月4日,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股份”或“公司”)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经审计暨公司股票可能触及停牌和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各期财务报表普遍具有广泛性影响,并导致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的盈亏性质改变,按照相关规定,需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目前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出具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存在被认定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正的可能,公司股票存在停牌不超过 2 个月的可能,进一步存在被上交所叠加实施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可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以下两类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9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4年4月29日晚,龙宇股份发布收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徐增增、公司总经理刘策、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晔侃、公司财务总监卢玉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类投资者,可发起索赔:(1)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9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龙宇股份已收到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ST龙宇(维权):(1)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9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ST龙宇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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